中银集团成员

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

以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之安排
 
根據自2023 年12 月31 日起生效的擴大無紙化上市機制及以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規定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2.07A 條,中銀航空租賃有限公司(「本公司」)已採用以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請注意,所有未來公司通訊的英文版和中文版將在本公司網站 www.bocaviation.com 和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網站 www.hkexnews.hk 上提供,以代替印刷本。本公司將於公司通訊發佈日期通過電郵或以郵寄(僅於本公司並無股東電子郵件地址的情況)方式向股東發送公司通訊網站版本的發佈通知。
 
如發出公司通訊以要求本公司登記股東指示其擬如何行使其有關股東的權利或作出選擇(「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本公司將根據登記股東所指示的偏好以電子方式通過電郵或以印刷本方式向登記股東單獨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如果本公司沒有登記股東的電子郵件地址或其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無效,本公司將以印刷本方式向其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及一份索取股東有效電子郵件地址的回條,以便日後以電子方式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為免生疑問,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不包括股東大會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
 
收集股東的電子聯絡資料
 
為確保及時收到最新公司通訊: 
 
登記股東 
本公司建議登記股東填妥及交回相關公司通訊回條(見下文)予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或通過掃描回條上列印的專屬二維碼,以提供電子郵件地址。
 
如果本公司沒有收到 閣下的有效電子郵件地址,在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收到 閣下有效的電子郵件地址之前, 閣下將(i)無法收到任何有關發佈公司通訊的通知;(ii)需要主動查看本公司網站和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網站以留意公司通訊的發佈;及(iii)未來將以印刷本方式收到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 
 
非登記股東 
本公司建議非登記股東聯絡代 閣下持有股份的銀行、經紀、託管商、代理人或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統稱「中介公司」),並向中介公司提供電子郵件地址。 
 
如果本公司沒有從中介公司收到 閣下的有效電子郵件地址,在中介公司收到 閣下有效電子郵件地址之前, 閣下將(i)無法收到任何有關發佈公司通訊的通知;及(ii)需要主動查看本公司網站和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網站以留意公司通訊的發佈。
 
公司通訊及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印刷本
 
股東如欲收取未來所有公司通訊及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印刷本,本公司將於有關股東提出要求後迅即免費寄發印刷本。如欲提出要求,請填妥相關公司通訊回條(見下文)並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證券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或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請注意,收取未來公司通訊印刷本之指示由收悉 閣下指示當日起計一年內有效,或直至指令被撤銷或取代。
 
公司通訊回條 
 
登記股東及非登記股東更改語言版本選擇及/或要求印刷本的回條可供下載,鏈接如下: 
 
非登記股東的公司通訊回條 
登記股東的公司通訊回條
 
 
附註:
1. 公司通訊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的:(a)董事報告、年度帳目以及審計報告副本及(如適用)財務摘要報告;(b)中期報告及(如適用)中期摘要報告;(c)會議通告;(d)上市文件;(e)通函;及(f)代表委任表格。
 
2. 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指任何涉及要求本公司的證券持有人指示其擬如何行使其有關本公司證券持有人的權利或作出選擇的公司通訊。